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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人发[2001]3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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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开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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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及“电子政务”知识培训的通知 |
| 各区、县人事局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人事处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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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》(市政府发[2001]1号文件)明确指出:"实施电子政务工程是建设数字北京的一项重 |
| 要内容。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务信息化,既是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,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的工作方式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勤政廉政的一向十分紧迫的任务"。"2002年年底,全市行政机关完成50岁以下公务员的轮训工作"。为了做好全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"电子政务"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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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培训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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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机关中50岁以下的公务员(1951年1月1日后出生)。50岁以上的公务员不做统一要求,是否参加 |
| 培训,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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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培训内容及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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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培训采用统一教材,培训内容共分为六个模块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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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计算机操作系统模块(内容为Windows98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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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公文处理模块(内容为Word2000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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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表格处理模块(内容为Excel2000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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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公文演示模块(内容为PowerPint2000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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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模块(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常识、因特网应用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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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"电子政务"及其应用模块(内容为"电子政务"概论及应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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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个模块的具体内容详见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"电子政务"知识培训大纲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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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培训采取"缺什么,补什么"的办法进行。对已参加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类(Windows)、市人事局组织的"计算机普及培训考 |
| 试"及《因特网应用培训教程》等学习并成绩合格的人员,经过审定,可免于本次培训中相应模块的培训及考试。关于培训教材具体事宜另行通 |
| 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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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培训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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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工作有市人事局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。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负责。各区、县人事局负责本区、县公务员的培训 |
| 实施工作;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人事处负责本单位公务员的培训实施工作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及部分高等院校在教学 |
| 实施及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优势,选择教学能力强、培训经验丰富的教学单位承担具体培训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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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考试与发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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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有市人事局统一命题、组织和阅卷。建立全市题库,使用专用考试软件,采用上级操作方式,在指定考试点进行。市属机关的考试点 |
| 由市人事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,各区、县的考试点有区、县人事局确定。各考点在市人事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试。为方便各单位培训工作的 |
| 开展,考试时间不做统一规定。各单位在培训开始前,应将培训计划报市人事局。根据培训过程,拟定考试时间,每一模块培训结束后,即可 |
| 进行考试。全部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北京市人事局、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颁发结业证书,作为对公务员进行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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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实施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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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加强领导,组织落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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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要从加速首都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高度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,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单位公务员"电子政务"培训工作,并设专人负责具 |
| 体培训工作。按照下发的文件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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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做好动员,提高认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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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工作的宣传与动员。利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培训的目的和意义,增强广大公务员的信息化意识,提高自觉参与培训的积 |
| 极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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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坚强领导,强化监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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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市人事局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,定期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,及时总结 |
| 经验,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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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"电子政务"培训大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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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 京 市 人 事 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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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|